挺能说的,能说很重要。传达出你的感受,使别人知道,因此建立起亲近感。你看乔治·福尔曼就说的太少,人们因此不了解他。结尾,那个被采访者说起阿里在哈佛毕业典礼致辞,做了一首诗:Me,We。
第一次了解Ali的故事,他的价值观很正所以被很多人敬仰;Don King很能运作项目,是个商业天才;Me We居然是Ali在演讲现场做的短诗,现在被马东借鉴拿走做了自己公司的名字。
各种意义上的好看!剪辑加分
在看这个电影之前先看了关于福尔曼的文章。福尔曼四十五岁击败拳王摩尔以后跪在擂台的角落里喃喃说他终于驱走了盘旋在心里的恶魔。跟阿里的这一仗,裁判数到第八秒的时候他其实恢复了力气可以重新起身作战,但是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放弃了再站起来的念头,任由裁判数到十。“放弃最后两秒,你可能有3133600000倍的悔恨。”福尔曼在这场比赛后当了牧师,也做商人卖煎饼锅(还卖得很好)。观影的碎片印象:非洲厅局风(豹纹瓜皮帽),部落巫师,嬉皮士,拳击赛,摇滚乐,独裁者, 竞技场下的监狱。文学性思维的人和视觉性思维的人看完都很畅快。我想有效的创作还是要这种任何族裔都能get到的幽默感吧。
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比赛,一个充满迷雾的国家,一个独裁者,两位传奇的拳王,但只有一个胜利者,一个注定书写时代的人,面对复杂的70年代,阿里的愤世嫉俗无疑是最鲜活的代表,越南战争、平权运动、独立战争,在不断插入的表演片段、历史影像中,丛林之战被赋予了太多别样的寓意,它不仅仅是拳王的争夺,更是这个混乱世界的表演舞台,台上文明地击打,地下却是血腥的屠杀,在阿里的伟大一生中,这种与世界为战的勇气始终激励着他,击倒一个个对手,场下的张扬与场上的冷静,他是可怕的对手,也是可敬的勇士,只是“我与我们”之间的鸿沟时至今日似乎依然是个无法弥补的难题